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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止目前已与中国海关实现数据交换合作的国家和地区名单

发布时间:2023-06-30  阅读数:13739

外贸人出口过程中,会不会遇到客户要求出口文件的发票“做低”一点。
 
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,制造业工业体系不完善,经济不够发达,法制不太健全,而且政府对税收收入依赖较高,关税越高,进口商逃税的动力越足。
 
由于这些国家的进口关税极高,进口商们铤而走险的利润丰厚。因此,他们通常都会抱着侥幸心理,要求出口商低开发票配合通关。
 
而欧、美、日、韩等发达国家因为法制健全,公民的纳税意识较高,对信用较为看重,一般都不喜欢逃税,甚至鄙视逃税行为。
 
目前已经与我过海关实现数据交换合作的国家和地区有:
 
智利、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、韩国、吉尔吉斯斯坦、新加坡、巴基斯坦、格鲁吉亚、哈萨克斯坦、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瑞士、亚美尼亚、新西兰、中国港澳台地区、欧亚经济联盟
 
上述国家海关高度关注中方传输的电子数据。
 
举个例子:在中国没有与巴基斯坦交换海关电子数据之前,巴基斯坦很大一部分进口商以低于发票的价格上报进口商品价格,从而达到偷漏缴税款的目的,而中国出口报关按照货物实际价格如实申报。
 
互通电子数据之后,二者不相符的现象将完全透明。巴基斯坦当地进口商申报的清关金额,必须与中国出口商向中国海关申报的出口金额一致,才能顺利完成清关。否则,巴基斯坦当地的进口商将被罚款!
 
如果客户来自以上国家,要做到进出口发票金额统一(要尽可能地避免低申报哦)。
 
如果客户坚持做低金额,那么,一方面跟客户签书面约定,客户自担一切风险和责任;另一方面,全款发货,否则不配合。
 
出口货物要合规申报,免得去到目的国无法正常清关,造成财货两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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